1、案例一:公司不年报,法人出行难去年5月初,王老板带一家老小去杭州游玩,到自动售票窗口购票时,发现他的身份证竟然买不了动车票。火车站工作人员告诉他,他的失信记录跟他经营的公司相关联,最好去公司监管部门征询信用情况。通过查询,发现王老板的公司已连续两年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企业已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所以连带王老板个人的信用出问题,导致出门不利。老板们注意:虽然经营异常名录可以移出,但曾经的失信记录还是会留下痕迹。如果你连续三年未参加年报,将会被市场监管部门纳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到那时候失信的性质会更严重!
2、案例二:年报信息不准确,贷款被拒“银行通知说不给公司放贷了?这笔贷款可是公司翻身的本钱啊!”公司会计主管小张向王总汇报了银行拒绝放贷的理由:银行在审核公司提交的资料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查询发现公司被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王总立即到眉山市仁寿县工商部门查询原因,工作人员表示,联系过公司很多次,电话总是关机。原来,公司换了会计,企业联络员备案信息没有修改,联系人电话也换了,因此工商部门无法联系到公司。工作人员查询公示系统发现,公司报送了2015年度年报,但被省工商局抽查时发现,公司提交的有关资产状况的数据与年报填报数据存在很大差异,按照相关规定将公司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公司会计按照工商人员指导,及时修改了数据,申请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公示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即违背了法定义务,同时也产生不良信用记录。根据国家44个部门联合签署的《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银行贷款、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政府采购、获得荣誉称号等方面都将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