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加气站内压缩天然气的储气设施宜选用储气瓶或储气井。
( 2)储气设施的工作压力应为25MPa ,其设计温度应满足环境温度要求。
( 3)储气瓶应选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的产品。
( 4)加气站宜选用同一种规格型号的大容积储气瓶。当选用小容积储气瓶时,每组储气瓶的总容积不宜大于4 m3,且瓶数不宜大于60个。
( 5)加气站内的储气瓶宜按运行压力分高、中、低三级设置,各级瓶组应自成系统
( 6)小容积储气瓶应固定在独立支架上,且宜卧式存放。卧式瓶组限宽为1 个储气瓶的长度,限高1.6m,限长5.5m。同组储气瓶之间净距不应小于0.03m,储气瓶组间距不应小于1.5m.
( 7)储气井的设计、建造和检验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高压气地下储气井》SY / T 6535 的有关规定。储气井的建造应由具有天然气钻井资质的单位进行。
( 8)储气瓶组或储气井与站内汽车通道相邻一侧,应设安全防撞拦或采取其他防撞措施。
( 9)压缩天然气加气站也可采用撬装式储气加气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