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带上当事人(收养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已婚的带上结婚证等资料,去当地的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2、再凭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证明,及上述资料,去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3、具体事先咨询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4、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1、带上当事人(收养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已婚的带上结婚证等资料,去当地的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2、再凭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证明,及上述资料,去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3、具体事先咨询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4、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