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学院2014年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如下:
1、美术类专业北京城市学院承认并使用联考成绩,录取原则是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50%。如综合成绩相当,则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
2、表演、摄影、书法学专业对于有联考的省市北京城市学院承认并使用联考成绩,没有联考的省市的考生必须参加北京城市学院自行组织的专业加试,在成绩合格的情况下可以报考。
3、表演、摄影、书法学专业的录取原则是在文化课达到本省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则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学生。对于使用省市联考成绩的省市,按照省里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