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死者的配偶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
3、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
4、除非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那么死者生前的债务应由其他继承人负责偿还。
5、因此,债权人还可以要求死者的继承人及家庭成员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清偿死者债务。
1、向死者的配偶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
3、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
4、除非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那么死者生前的债务应由其他继承人负责偿还。
5、因此,债权人还可以要求死者的继承人及家庭成员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清偿死者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