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被担保害死担保是很多P2P需要面对的问题,也是P2P平台风险的来源之一。虽然互联网可以提高效率,但由于缺少面对面签约带来的信任感,以及脱离了“熟人”市场,如何在投资人与借款者之间建立基本的信任或者建立借款的安全保障,是P2P平台需要面对的重要课题。于是,很多P2P平台自觉与不自觉地为P2P借款提供还款担保,这种担保有来自于第三方机构,也有直接来自于平台本身。担保能够促进成交,但同时也使得P2P平台从信息及撮合平台演变成了信用平台,从而受到借款人信用不良的牵连。于是乎,平台在体会成交放大、收益提高所带来快感的同时,也将背负借款人的信用风险。一旦出现超出P2P平台自身承受能力的信用违约事件,就会导致平台的“跑路”或倒闭。
2、二、被资金池累死P2P作为小微金融领域的鲶鱼,在传统金融机构尚未完全关注的时候,迅速占领了市场先机,取得蓬勃发展。这一发展成果,得益于P2P的牢牢抓住了市场需求,成为传统银行业的补充,填补了市场空白。信息中介的模式,使得P2P能够轻资产运作,从而取得较高的资本收益率。然而,当前在P2P领域,也出现了一种贪大求全的思维。一些平台不再甘心于充当单纯的信息中介与撮合平台,而希望跨入传统银行的存贷模式,以改变P2P业务的被动性。即,先获得能够自由支配的资金,再借给资金的需求方,化被动中介为主动放款。于是乎,各种各样的资金池或变相的资金池应运而生,含蓄一些的,则把资金池包装成“充值加系统自动匹配出借”。且不论资金池是否涉嫌“吸收存款”这一法律问题。单从资金池本身来看,也反映了P2P平台创新能力和信息整合能力的不足。
3、三、被假项目坑死这种死法不用多说,属于比较低级的死法。通常而言,可能发生在P2P平台所经营的一对多借款项目中。由于平台对借款人的资质或者还款来源项目的审核不严,导致一些有水分甚至是虚假的项目被作为借款目标项目上线融资。其结果可想而知,借款人无力还款,投资人到平台追债,最终平台跑路了之。相对而言,如果加强借款人资质审核或者借款项目资质的审核,此种死法是可以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