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扣缴义务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2、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
3、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蔡龇呶挞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渖筌纛骤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5、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凶及淄靥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6、刑事责任,扣缴义务人未履行扣缴义务,违反刑法应该承担的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