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否能用简洁的语言,简明扼要地概括文章中所描述的人或事物的特征。在平常考试中具体表现为,在叙事或写人文章中概括人物的性格特点或精神品质;在说明文中要求概括出说明对象的性质、用途、功能、作用等;在写景作文中概括出景物的特点,在抒情文章中概括出人物的思想情感等。
2、是否能根据题目要求,简洁完整地对文章整体或局部内容进行概括性复述,在平常考试中具体表现为要求学生概括文章的主要内容或故事情节;概括出某段的段落大意;通过填空题的形式,要求学生概括出事件发生发展的不同阶段等。
3、是否熹栳缂靖能够用准确(明确)而又简洁的语言,概括出文章的主要内容或人物的行为情感,这一考核,基本是融合在以上两方面的,要求在使用概括性的语言时,虽然简洁,但必须做到能够在概括时能抓住重点和主斡溆弹察干,用准确的语言,明确地概括出发生了什么事,讲了什么内容,事物有什么样的特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