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您的朋友承认曾经借款,而只是现在没有钱还的话,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补写欠条,按照标准借条格式书写;
2、如果协商不成,您需要搜集您的朋友承认借款的相关证据,包括录音、第三人、短信证明等,以便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
3、以上建议是有法律依据的,请参考一下条款;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5、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6、最后在借款时一定先写清借款字据,以免后期产生麻烦,导致不必要的纠纷。希望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