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标招标失败后,应在指定媒介发布废标公示,并及向招标投标监管书面报告招标投标情况。
2、持评标报告、废标公示向申请重新招标。
3、重新招标获得批准后,编制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实施重新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