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戏曲保护与传承。实施地方戏曲振兴工程,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总体规划。鼓励地方设立戏曲发展专项资金或基金,扶持本地戏曲艺术发展。
2、支持戏曲剧本创作。加大对戏曲剧本创作的扶持力度,实施戏曲剧本孵化计划,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戏曲企业的优秀戏曲剧本创作予以支持。
3、支持戏曲演出。加大政府购买力度,将地方戏曲演出纳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地方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到农村为群众演出。
4、改善戏曲生产条件。把简易戏台纳入村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范围。实行差别化的戏曲教学排练演出设施用地政策,进一步完善有关用地标准和建设标准。
5、支持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发展。重点资助基层和民营戏曲艺术表演团体,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县级以下(含县级)转企改制国有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和民营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在购置和更新服装、乐器、灯光、音响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
6、完善戏曲人才培养和保障机制。加强学校戏曲专业人才培养,对中等职业教育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实行免学费。实施“名家传戏——戏曲名家收徒传艺”计划,完善戏曲艺术表演团体青年表演人才培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