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对上司的话无动于庠邯肫鹉衷,那是说明指示和命令混乱。
管理者吩咐员工时,正说着的是指示还是命令,明确地加以区分是很重要的。
表示目的是命令。·
表示手段是指示。
譬如有“把炉火熄掉”这样一个目的。
为此要求下属“取水来”,这是指示。
命令和指示应该是一体的。
但往往彼此被分开。
被要求“把炉火熄掉”时,这是手段还是指示,下属并不明白。
所谓“把炉火熄掉”,在战争年代,也许怕被敌人发现,所以要把火熄掉。
吃完饭大家想睡觉,也许说“把炉火熄掉”。
也许燃料有限,为节省点燃料说“把炉火熄掉”。
“把炉火熄掉”,仅仅这一个吩咐,既可以解释成目的也可以解释成手段。
对下属而言,这里引起了混乱。
不说“把炉火熄掉”这一目的、而仅仅说“取水来”,下属不明白水是派什么用的。
仅此,似乎感到把水取来就是目的。
有了“把火熄掉”这样一个目的,为此而被要求“把水取来”,那么就知道熄火需要多少水,即打多少水来。
如果不知道这个目的,当然也就不知道究竟应该打多少水来。
也许会打过多的水来。
如果这样的话,因为打大量的水要花费很多的时间、也许会说“不行”、也许会引起怠工。
要求“把水取来”时,下属还会如是理解:“上司是想喝水,口渴了。”于是只取一杯水来。
—杯水是不可能把火熄掉的,所以没有任何作用。
上司不得不说“再去—次。”
“这点水不够,再去取水来”,因为这样,于是下属使感到没劲。
灭火的话,用毛毯也是一种方法。
但是要求“把毛毯拿来”时,会被理解作因为要睡觉。
“炉火蔓延了可能会引起火灾,赶紧把毛毯拿来。”保这样把目的和手段很明确地说清,下属明白这里最重要的是快,于是自然会抓紧时间。
但是因为准备睡觉而拿毛毯来,是不用急的。
明确目的是什么,用什么方法,再作命令和指不。
如果不是这样,会使下属困惑。
提出要求的上司,只有自己—个人脑子里清楚的话,那么被要求的下属是完全不会明白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