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公婆名下的房产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不可分割
2、现在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是,由公婆出钱购房,作为小两口夫妻双方的新房,但是其目的是为了维持夫妻关系而做出的行为
3、在由公婆出资、房产挂的是公婆名字的时候,该处房产是属于公婆的财产,而非小两口本身的
4、公婆出资、挂名在子女名下的,需要提供出资证明,是作为维系儿女夫妻关系作出的有目的赠与,即有很大可能可收回房产
5、因而房产在公婆名下,是不可分割的。夫妻双方离婚,需要协商一致,在不一致的情况之下,可以提起诉讼
6、法院则会根据具体的经济情况首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将判处离婚。当然我们结婚离婚,都不是为了房子,所以在能好好商量好好沟通的情况下,还是尽量向好的地方靠拢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