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牙利是世界十大炷疒钾柬旅游国,是一个位于欧洲中部的内陆国家,同时匈牙利也是欧洲的申根国家。匈牙利旅游景点丰盛,具有很多的特色景点。截止到2012年6月,中国赴匈牙利旅游的旅游人士增长迅速,达37.8%,匈牙利已经成为了中国旅游欧洲的新兴目的地。
一、签证所需的资料
(一)ADS签证(被批准的旅游目的地国家)
1.所有成员名单:包括护照号、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
2.详细的计划行程(匈文或英文):包括往返航班详情、出入境的具体时间地点、团队旅行期间所住酒店的名称、地址、电话号码及传真号码、每个酒店住宿天数,及旅途中景点之间的交通方式;
3.由航空公司确认的中国-欧洲-中国往返机票的预订单(含旅游者名单);
4.领队姓名;
5.指定欧洲合作旅行社的名称及具体联系方式;
6.欧洲合作旅行社的确认函:保证将为每个旅游团成员提供行程安排中所述的在欧洲的食宿及交通服务;
7.每个旅游团成员均需提供:由本人签名的正确填写的签证申请表(须为原件),以及一张证件近照(白底);
8.每个旅游团成员均需提供:有效期至少长于签证有效期180天的护照,护照主页的复印件及申根国签证页或其他欧盟成员国签证页的复印件;
9.每个旅游团成员均需提供:在申根国和匈牙利共和国旅游期间的相应保险单(有效期应包含在匈停留的整个时间段,保额至少为3万 欧元,包含所有紧急医疗费用及出险送返费用);
10.每个旅游团成员均需提供:资信证明,如银行资金证明;
11.每个旅游团成员均需提供:工作单位或公司的在职证明(包括单位地址、电话、传真、签字人的签章及职位),述明:职位,月薪
12.休假许可
客人须知:
1) 所有材料均需译成匈文或英文;
2)行程更改
签证适用于递交申请时预先确定的行程。如果在中方旅行社无法控制的情况下,在 提交申请日期和出发日期之间行程发生任何变动,中方旅行社有义务在出发日期前立即通知匈牙利使馆。注意:行程的改变只能是细节上的,如旅游团将入住的酒店变更。在任何情况下,旅游团必须集体行动并入住同一家酒店,行程的基本安排不能改变。
(二)商务签证
1.护照:有效期6个月以上的五年因私护照(护照最后一页持照人本人签名)
2.照片:2寸白底彩色照片4张(在照片背面写上名字)
3.身份证:复印件
4.户口本:全家户口本复印件
5.信函纸:加盖单位公章的空白信函纸4张,单位法人签字
6.营业执照:复印件
7.邀请原件:
8.名片:
9.个人资料表:提供真实完整的个人资料、尤其注意单位电话的真实(使馆一定会调查核实)
(三)个人旅游签证
1.护照:有效护照(有效期必须为获得签证后3个月以上);
2.照片:彩色件照1张(6个月内);
3.申请表:完整无误填写并签名的签证申请表一份;
4.健康保险:(包括申根成员国境内意外医疗险、就医交通和境外健康险,投保金额不得低于30000欧元);
5.如果申请人为非本国公民,在该国的合法居留证明;
6.证明文件:申请人在递交签证申请时,除了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旅行费用承担方资产证明及旅行目的证明文件。
7.资产证明所需文件:雇主收入证明原件;或上3个月的银行存款证明;或退休金证明;或私人企业或个体户营业执照;或有效机票,机票预定及预付款证明、酒店订单;或合法机构出具的承担一切费用的声明;或匈牙利移民局出具并盖章的正式邀请函。
二、办理签证步骤
1、去大使馆或领事馆先排队(尽量早点去!),通过安检,到签证处入口;
2、要排队,要领号,再往下走就是要区分移民通道和非移民通道,不要走错了;
3、不管进了那个区后都有人在等候,自己找个位置坐下;
4、签证官有好几个,一个签证官空闲了,被叫号的人就要上去,如果不上去的话被发现可能会对你签证不利!
5、上去签证;
6、提供相关材料给签证官,回答他或她的问题;
7、需要把签证给签证官;
8、签证过程结束,出去的时候选择取签证的方式;
9、结束,回去等结果。
三、注意事项
匈牙利驻华使馆照会外交部领事司告,匈于2007年12月21日成为申根国家,外国人申请赴匈签证需注意如下事项:
1、持有匈或其它申根国家居留许可或匈政府签发的人道主义居留许可等证件者,可免签进入其它申根国家并最多停留90天(有效期180天);
2、匈认可的外交代表机构与国际组织成员凭居留许可在申根国家地区内部自由进出;
3、匈与第三国签订的有关外交、公务护照持有人的双边免签协议仍然有效。但上述人员前往其他申根国家仍需办理签证,双方签订了相关免签协议的除外;
4、如申请人于2007年12月21日前获发匈短期签证(B或C类),在签证有效期内只允许入、过境匈一国,如前往其它申根国家需办理签证;
5、未获居留许可的D类签证持有人仅允许在匈停留,如在签证有效期内前往其它申根国家,可于2007年12月21日后申请将D类签证转为居留许可;
6、基于欧盟理事会895/2006/EC号决议,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波兰、斯洛伐克、马耳他和塞浦路斯签证或居留许可持有人仍可于2008年6月30日前在其签证或居留许可有效期内免签过境匈;
7、基于欧盟理事会896/2006/EC号决议,瑞士、列支敦士登居留许可持有人仍可免签过境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