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票的使用单位发现发票丢失,请财务人员及时书面报告给主管税务机关。并提交《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1份,发票遗失、损毁且发票数量较大还需提供《挂失/损毁发票清单》1份。
2、同时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请开具发票的单位提供记账联复印件2张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一张作为抵扣凭证、退税凭证,一张作为记账凭证。
3、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把发票联复印一份,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把抵扣联复印一份,作为记账凭证。
1、发票的使用单位发现发票丢失,请财务人员及时书面报告给主管税务机关。并提交《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1份,发票遗失、损毁且发票数量较大还需提供《挂失/损毁发票清单》1份。
2、同时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请开具发票的单位提供记账联复印件2张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一张作为抵扣凭证、退税凭证,一张作为记账凭证。
3、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把发票联复印一份,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把抵扣联复印一份,作为记账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