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鸡弛阻廖娓二级保护动物。
野鸡,是动物学上雉鸡类动物的俗称(通名),据说汉代吕太后名雉,为了避讳,汉高祖下令将雉鸡改为野鸡称呼。雉,也称“雉恙栊分崴鸡”、“山鸡”、“野鸡”。
因雄雉颈部有较宽的白色羽毛环绕,故学名“环颈雉”。雄雉重1~1.5千克,羽毛色彩鲜艳,尾羽40~50厘米,有黑褐相间的横纹,两颊绯红,颈部紫绿色。雌雉重1千克左右,夹杂着黑栗及沙褐色,尾羽较短,一般不超过30厘米,无绿颈和白环。
每年的4~7月份为野鸡的繁殖期,1年可产2~3窝,每窝产蛋6~12枚即就巢孵化,蛋为浅橄榄黄色。在野生状态下,其繁殖成活率较低。
繁殖法规:
2003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了《关于发布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梅花鹿等54种陆生野生动物名单的通知》,将野鸡(又叫雉鸡、环颈雉、七彩山鸡)列入了《 附件: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
2020年5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303号》,将野鸡(雉鸡)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