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度危险性物品: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脉管系统,或有无菌体液从中流过的物品,或接触破损皮肤,破损粘膜的物品,一旦被污染,具有极高的感染风险。如:手术器械,穿刺针,腹腔镜,活检钳,脏器移植物等。可循环使用的物品必须彻底灭菌,可用压力蒸汽灭菌法,戊二醛,环氧乙烷浸泡灭菌等方法,一次性的物品应放入专用垃圾袋,严格按照院感要求处理。
2、中度危险性物品:于完整粘膜相接触,而不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和血液,也不接触破损皮肤、破损粘膜的物品。如体温表,呼吸机管道,内镜等物品。应采用高水平或中水平的消毒方法,如含氯消毒液浸泡法,辐射消毒法,微波消毒法等。一次性的物品应放入专用垃圾袋,严格按照院感要求处理。
3、低度危险性物品:与完整皮肤接触而不与粘膜接触的器材,包括生活卫生用品和病人,医务人员生活和工作环境中的物品。如听诊器、血压计等;病床围栏、床面以及床头柜、被褥;墙面、地面等。这些可用中低水平消毒法或保持清洁;可用含氯消毒液浸泡,喷洒法,或者含碘消毒液,季胺盐类消毒剂浸泡喷洒,被褥类课用紫外线灯照射消毒二十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