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的方法
1、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核定征收实行核定行业应税所得率的办法,按年核定、按月缴纳。定率征收即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是指纳税人在其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支出能够正常核算,或根据其生产经营要素能够测算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支出额的情况下,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同行业、同规模企业的一般盈利情况,根据纳税人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按照一定的程序方法,按照应税所得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
2、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纳税人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应按其主营项目确定应税所得率。
3、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对纳税人收入总额难以确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核定。
扩展资料
公众对“起征点”存在误解。正确的说法应该是“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起征点”与“免征额”有着严格的区别:
所谓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征税数额开始征税的界限。征税对象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时不征税。一旦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或超过起征点时,则要就其全部的数额征税,而不是仅对其超过起征点的部分征税。
所谓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征税对象总额中预先减除的数额。免征额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
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