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口商递交形式发票和完整填写的申请表Request for Certificate Form(简称:RFC),申请表应注明产品的详细内容及供应商信息;提供质量文件,如测试报告及实验室的资质证明文件(签发报告的第三方实验室须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认证或者ISO 17025资质认可);
2、SGS确定计划下可行的实施方案和适用的标准;
3、如需测试,可在SGS的实验室进行,SGS协调取样并实施实验室测试;
4、现场检验会在完成上述步骤后由离验货地点最近的SGS检验办公室实施, 所有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5、检验完成后出口商递交最终文件(商业发票和装箱单)至SGS办公室;
6、SGS办公室出具清关证书CoC。
1、最低USD350,FOB货值 x 0.5%(未含6%VAT)
1、认证申请
2、形式发票、最终发票
3、经资质认证的ISO 17025实验室所出具的测试报告
4、产品标识/标签模板

1、食品、化工品、纺织、皮革、塑料和橡胶制品、机械材料、电子电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