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城市出租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对未经批准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由城市客运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2、“12328”热线作为全国统一的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业务范围覆盖了公路、水路、道路运输、城市客运、海事、搜救等业务领域,是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倾听民声、畅通民意、汇集民智的重要载体,是广大人民群众表达意愿心声、反映利益诉求、参与行业治理的重要渠道。
3、黑车危害:一是“黑车”非法营运严重危害公共安全。“黑车”非法从业人员为抢道、抢位、抢客而引发争吵、打斗等现象时有发生。大多“黑车”车况差,达不到技术标准和安全标准,司乘人员素质低,加之害怕被执法人员查处,精神高度紧张,因此发生交通事故概率极大,严重危害乘车人员的生命安全。二是“黑车”非法营运严重侵害乘客的人身财产权利。由于“黑车”没有合法的营运手续,承运人责任险得不到强制办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理赔困难,乘客的正当利益得不到保障。三是“黑车”非法营运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由于“黑车”没有运营制度的规范和束缚,“黑车”非法从业人员有时为所欲为。因为共同利益的关系,一些非法从业人员往往纠集在一起,相互“照应”,相互“帮忙”,经常会发生排挤、打击、报复正规运营车辆的现象,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秩序。四是“黑车”的非法营运严重影响旅游城市形象。近年来,我县把提升优秀旅游城市形象作为城市的发展目标,而这些“黑车”经常三五成群,相互勾结,非法宰客,坑害百姓,甚至也让不少外地游客上当受骗,深受其害,严重影响城市形象。五是“黑车”的非法营运严重影响路面行车秩序。非法运营机动车驾驶人,大多交通意识淡薄,经常成群的停放在路边或肆意穿行在机动车道上,严重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给路面行车秩序添了不少“堵”和“乱”。六是“黑车”的非法营运严重危害城市生活环境。“黑车”经常违章停车,造成交通秩序混乱,使得公共汽车不能顺畅行驶。有的黑车车况差,污染严重。“黑车”司机乱扔、乱停、乱喊,已成为创建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的一大毒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