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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亲属有广州户口,那怎么入户广州呢

时间:2024-10-20 08:41:40

1、配偶有广州市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准予其本人及未成年子女迁入广州市户籍:1.夫妻登记结婚满2年;2.男方年龄超过60周岁且女方年龄超过55周岁登记结婚;3.夫妻一方为博士或博士后或经广州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子女人员,准予其迁入广州市户籍:1.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夫妻一方具有原广州市户籍或是丧偶人员,有子女具有广州市户籍;2.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所有子女(不含现役军人或在国外或境外定居并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均具有广州市户籍;3.有子女具有广州市户籍的离休干部。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父母人员,准予其迁入广州市户籍:(一)父母亲一方或双方具有广州市户籍的未成年子女。属随继父(母)入户的,其母(父)与继父(母)应结婚满2年以上。(二)父母亲一方是在广州市服役的驻穗部队现役军人,申请人符合随军条件。(三)父亲年龄达到60周岁且母亲年龄达到55周岁,父母亲一方或双方户籍在广州市,所有子女户籍均不在广州市的,准予一名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迁入广州市户籍。

4、亲属入户广州,需要携带个人证明以及户口簿等,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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