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请专利流程如下:
1、申请
首先申请人应准备申请专利相关材料,再向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并按规定上交专利申请文件及缴纳相关的费用。
2、受理
申请人提交专利申请后,专利局将会确定专利申请日,给予申请人申请号,并发出受理通知书。
3、初步审查
专利局受理申请后,会对专利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在初步审查合格之后,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内公布。
4、实质审查
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初步审查合格的或者经过补证申请合格的,专利局将专利申请启动实质性的审查。实质性审查主要是评价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
如果实质性审查合格的,专利局将对申请的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授予专利权;如果不合格的,申请人应相应的修改申请文件,合格的授予专利权,不合格的驳回专利申请。
5、授予专利权
申请人在接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后,则需办理登记手续。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应缴纳专利登记费、年费和公告印刷费,同时还应当缴纳专利证书印花税。申请人完全办理完成登记手续,方可领取专利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