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如下:
1、报案
车辆出险后,我们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报案,若是对方全责,应立马要求对方向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
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是要求被保险人在出险后的48小时内报案的,一旦超过了报案时限,保险公司将不予受理,所以在报案时间上,车主应格外注意。
2、查勘
报案后,对方的保险公司会在最短的时间内派查勘人员到现场进行查勘,验证该起事故是否在保险的责任范围内以及确定事故的责任方。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在保险公司的查勘人员到来之前,车主务必要保护好事故现场。
若害怕影响到交通状况,可在交警的协助下对车辆进行挪动,需要注意的是,挪动之前一定要对事故现场进行标记并且全方位的拍照取证。
3、定损
明确了保险责任后,在车辆受损不严重的情况下,查勘人员会在现场对保险车辆进行定损,若车辆受损严重,会把车辆送到维修店、4S店或定损中心进行定损。
通常来说,若是对方全责,定损的流程都是由对方的保险公司来操作的,在对方全责的情况下,我方保险公司是不予理赔的。
4、递交索赔资料
定损结束后,接下来就是递交索赔资料了。因为是对方全责,所以走的是对方的保险流程,索赔资料等均由对方递交。
在这里有一个需要注意的地方是: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被保险人应该在交通管理部门结案后的十天内向保险公司递交完备的事故单据,为了能够顺利获得赔付,车主应时刻督查对方的索赔进程。
5、获取理赔
索赔资料递交后,接下来就是等待保险公司的审核以及确认,一旦审核通过,保险公司会立刻向受害方发起理赔,我们的索赔之路也就告一段落了。
扩展资料
交通事故赔偿篇注意事项
第一步:保护好现场。保护好现场后,再及时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由交管部门进行事故的现场勘查。最好先明白在事故中负不负责任,再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果肯定负责任,不管责任大小,都要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果肯定不负责任,就不必向保险公司报案。
第二步:报案。这时,您要做的是,带上您的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开上受损的车到您的保险公司;在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协助保险理赔人员查检出险车辆。
第三步:定损。拿着“车辆出险登记表”去找理赔部定损人员,并确定修理项目和修理费用。定损后,会给您一张“定损单”,一定要留意:1.不要遗漏修理;2.注意修理费不能定得太低,以防修车时不够用。如果在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修车,您就不必管修理费定得高低——反正修理厂保证把您的车修好,若修不好保险公司得负责任。
第四步:修车。送车时要拿上“定损单”,把它和车一起交给修理厂。修理厂将按照“定损单”上所定项目修车。车修好后,您可以凭“提车单”支付修理费后把自己的车提回,同时索要加盖修理厂公章的“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
第五步:开具事故证明。您拿着对方车的修车发票和对方车主一起去交通队结案,得到一张加盖交通队公章的“事故证明”,也可以拿回自己被扣的证件。
第六步:递交单证。您将准备好的“出险通知书”、“定损单”、“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事故证明”、“赔款结算单”到保险公司理赔部,就可以等着领赔款了。
第七步:领赔款。大约在一星期之后您会接到保险公司的领赔款通知,届时就可以带上单位公章、身份证明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回赔款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