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是进行水土保持查勘(或调查)。了解需要开展水土保持的范围内的自然条件(地形、降雨、土壤、植被等)、社会经济情况(人口、劳力、农林牧副业的生产和群众收入、生活等)、水土流失特点(流失类型、流失程度、危害、成因等),作为编制水土保持规划的依据。
2、二 是编制水土保持规划。根据了解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情况和水土流失特点,结合当地发展生产的需要,提出合理利用土地、控制水土流失和发展农林牧副业生产 的技术措施,分析这些措施的实施进度、需要的投入和可能获得的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并提出保证实施的措施和条件。
3、三是进行水土保持治理措施的设计。首先是以小流域为单元的初步设计,把各项治理措施(如坡面上的梯田、林、草,沟道中的谷坊、坝、库等),逐项落实到小流域内具体 位置上;其次是根据各项治理措施落实的具体位置的立地条件(地形、土质、气候等),分别进行相应的技术设计,作为施工的依据。
4、四是组织实施。根据规划中提出的实施进度和各项治理措施在不同位置的具体设计,组织人力和机械,有计划地进行施工,每年完成年度计划,3~5年或8~10年全面完成规划中所确定的小流域综合治理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