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现场勘查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是否有两个侦查人员,现场如果有尸体,是否有法医参与其中,这种对于现场勘查这种侦查措施所取得证据进行质证的第一个要点。
2、其次,如果在现场勘查的时候需要见证人在场的时候,见证人的身份是否合法,这是对现场勘查所取得的证据进行质证的第二个要点。例如扩禹胄蕾勘查人员所找的见证人与案件当事人之间有特殊关系,例如亲友等,这样见证人的身份就不合法,可能影响到现场勘验的程序是否合法的问题,是质证的一个要点。
3、再次,现场勘查是否提取了痕迹物证,痕迹物证的形状描述是否详细和明确这是进行质证的第三个要点。例如现场的脚印是否被提取,脚印的大小是否测量、脚印所表达出来的当事人的走路形状是什么样有没有被描述的详细、明确等。
4、同时,痕迹物证的保管、转移、封存是否符合条件是质证的第四个要点。我们知道公安机关在现场勘查过程中提取的痕迹物证需要进行规范封存和保管,在案件侦查结束后需要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时候就需要转移,而这些环节都可能存在一些主客观因素,导致其证据能力和证明力出现变化,从而影响案件的定性和量刑的轻重。
5、另外,送检的材料是否为现场勘查时所提取的是质证的第五个要点。现实中存在一些侦查机关为了达到定罪量刑的目的会瓴烊椹舟将不是从案件现场通过现场勘查提取的一些痕迹、物证送去检验和鉴定,这样会严重影响到案件的最后定性以及量刑结果。
6、另另外,送检检材的性状与现场勘查提取的检材的性状是否一致这是质证的第六个要点。这种出现的原因主要是偷换检材,以达到满足定罪量刑,追究刑事责任的目的。
7、最后,其他需要对现场勘查所提取的证据的质证要点,例如是否全部移送现场所提取的证据,如有多份物证,而公安机关只移送了其中的几份,这也是质证的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