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伤一般是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
2、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签定的,应由用人撮劝丛食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3、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30日内提出申请。
4、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在作出工伤认定后30内提出申请。
5、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1、工伤一般是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
2、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签定的,应由用人撮劝丛食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3、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30日内提出申请。
4、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在作出工伤认定后30内提出申请。
5、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