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驶证丢失的,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材料。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行驶证。
一、补办行驶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车主身份证明(本地居民为《居民身份证》,外地居民为《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单位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车主的书面委托原件。
注:相片库无相片的,请携车辆一同办理。其中,摩托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办理地点:初次注册登记(上牌)地。
二、办理方法:
1、在车管所受理窗口提交资料并领取受理凭证,缴费后领取行驶证。不能当场领取的,可办理自取或办理行驶证邮寄手续。
2、登录互联网“网上车管所”(车辆所有人为个人),通过线上办理。
3、注册“12123”互联网交通综合应用平台用户,通过线上办理。
扩展资料:
行车证补办地点:
车管所武昌总所、汉口分所、沌口分所、江岸分所(竹叶山市场)、硚口分所(爱之家市场)、洪山分所、经济开发区分所(一号车市)、黄陂分所(汉口北市场)、蔡甸分所(人民国际市场)、江夏分所、黄浦市场、绅宝市场、汉之泰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