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自行申请有困难的,由村民委员会组织人员帮助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受理申请后应如实登记。
2、申请资料包括,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改造补助申请表;民政府部门出具的家庭贫困程度相关证明;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调查人员和户主应分别在调查表上签字盖章。房屋危险程度确定后,由乡(镇)家危改领导小组指派技术人员进行复核。
4、村民委员会将调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村民聚居地进行公示。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应注明理由。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
1、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自行申请有困难的,由村民委员会组织人员帮助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受理申请后应如实登记。
2、申请资料包括,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改造补助申请表;民政府部门出具的家庭贫困程度相关证明;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调查人员和户主应分别在调查表上签字盖章。房屋危险程度确定后,由乡(镇)家危改领导小组指派技术人员进行复核。
4、村民委员会将调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村民聚居地进行公示。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应注明理由。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