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适用范围。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中所叙述的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
2、第二:定义。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机构。供应商:是汜枸赓觅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谈判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谈判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文件。
3、三、谈判费用、代理服务费、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谈判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按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