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药物因素 (1)给药剂量:在一定范围内,随着给药剂量的增加,药物作用逐渐增强,超过一定范围,可引起中毒或死亡。 (2)给药时间:一般情况下,饭前用药吸收好,作用发挥快;饭后用药吸收较差,作用较慢。
2、 (3)给药次数:给药的次数应根据药物的消除速率、病情需要而定。对t1/2短的药物,给药次数相应增加,对于消除慢的或毒性大的药物应规定每日的用量和疗程。肝、肾功能减低时,应适当减少给药次数,以防止蓄积中毒。 (4)给药途径:不同给药途径的起效快慢一般为:静脉注射>吸入给药>肌肉注射>皮下注射>口服给药>直肠给药>贴皮给药。
3、 (5)联合用药:即同时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药物以增强疗效,或减少不良反应,或达到多种治疗目的。联合用药的目的是联合用药后出现药效增强或毒副作用减轻, ①配伍禁忌:药物在体外配伍时直接发生物理性或化学性相互作用,影响药物疗效或产生毒性反应,称为配伍禁忌。
4、 ②药物相互作用: 1)药动学相互作用:影响吸收、分布与转运、生物转化、排泄。 2)药效学相互作用: 协同作用:两药同时或先后使用,可使药效增强。 拮抗作用:联合用药后使原有的效应减弱,小于分别作用的总和。
5、(二)机体因素 (1)年龄:特别是儿童和老年人——机体生理机能与年龄有关。 (2)性别:妇女有月经、妊娠、分娩、哺乳等不同时期,因此,妇女用药时应适当注意。
6、 (3)病理因素:病理状态可使机体对药物的敏感性或药物的体内过程发生变化,从而影响药物的疗效。 (4)精神因素。
7、 (5)遗传因素:药物作用的个体差异是由于遗传因素对药物的药动学和药效学产生影响所致。可引起量的差异,甚至出现质的差异。 (6)时辰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