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持有待售类别的基本要求(1)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2、二、持有待售类别的计量(一)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计量企业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首次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应当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非流动资产或处置耘资诡拨组中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按照规定,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按照规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表明资产可能发生减值。
3、(二)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时的计量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企业在初始计量时,应当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流动资产、适用其他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和负债。
4、(三)划分为持有待农呷蛸筢售类别后的计量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的后续计量。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时,如果账面惜牡惶圮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5、如果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