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就是信用方面的,如果租赁汽车以后,由于某些原因没有按时支付租金,就会影响到出租方的收益。这就是一种违约。当然这只是放在承租方的问题。另一方面就是出租方在出租给别人的时候,需要判断对方的信用问题。但是现在社会的信用系统没有达到完全的透明化,所以在出租方只能根据对方自己提供你的财务报表、银行流水和各种证件以及个人信用平台进行审核。这就有比较大的主观性了,有可能会漏掉看不到的信用危险。 第二方面就是法律风险了,由于我国的汽车融资租赁才刚刚开始发展,所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是很完善。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融资租赁的标的物出现问题时,应该有承租方负责维修和承担相应责任。但是现在我国的交通法规还没有能够在这方面进行匹配,如果承租方出了事故,赔不起,又不在保险范围内,这就是扯到出租方了,所以这就是法律风险方面了。 接下来就是业务风险了,曾经有人遇到过人车失踪的事件,承租人连带着物品都一起消失。诉讼法律结果人车都找不到,也没有办法实行,这该怎么办,损失还是要企业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