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题。标题是一份文书必不可少的部分,在实际作答当中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标题要在作答范围的首行居中书写。对于标题的写法,视情况而定。若是题干明确说明标题,则直接使用;若是没有明确,则以“发文单位+关于+主要内容+文种名称”的形式书写,也可仅以主要内容或文种名称为标题。
2、发文对象。所写文书的面向对象。位于标题下一行靠左顶格书写。发文对象需要结合题干的提示信息或一定的生活经验来确定,并且,除非是书写明确单个对象的“书信”,否则发文对象应当是某个群体或单位,而非某个“单位领导”。
3、正文。发文对象以下至发文单位以上部分均属于正文部分。一般而言,正文又可分为三个部分——发文事由、主体和结尾。发文事由以介绍事件背景或阐述目的为主,主体则是主要得分部分,主体的内容应结合发文的目的进行判断,常见的为罗列对策;结尾则为总结全文之用,往往总结概括即可。
4、发文单位。发文单位即为题干中“我”所代表的机关单位,位于正文下一行靠右顶格书写。若有需要写,则必是出现于较为严肃的场合或重要的文书。发文单位在题干中必然会出现,照抄即可。
5、发文时间。文书正式定稿或发布的的时间,位于发文单位下一行、与发文单位对称。由于实际考试毕竟与真实发布文书的情况不同,且发文时间并无太多内容可呈现,因此这一部分往往虚写即可,常见写法为“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