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民可以自己立遗嘱除非自己的个人财产,并且可以指定遗嘱碌巫谫浪执行人。在立遗嘱时,可以指定一个或数个继承人继承遗产,也可以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髌覆李幌继承人以外的人(受遗赠人)。
2、在相关法律中并没有规定立遗嘱一定要进行公证,公民私下立的遗嘱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只不过经过公证处公证的遗嘱在发生纠纷时不会产生争议。
3、同时,除了书面遗嘱之外,如果遗嘱人危急情况的,可以在两个见证人以上的情况下立口头遗嘱,但是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有能力立下书面遗嘱或者录音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4、在申请遗嘱公证时,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
5、而遗嘱公证通常会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且由承办公证人员全程亲自办理,特殊情况下只能由一名公证人员办理时,应当再请以为见证人在场,且该见证人也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或盖章。
6、在进行遗嘱公证时,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且注明日期,如果是代书遗嘱必须有其他两名见证人在场,且由一名见证人进行代书,注明日期,而且两名见跷高瘴玷证人和遗嘱人都必须签名或盖章。同时录音遗嘱公证也需要有两名其他见证人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