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办理分为申领的条件、提交的材料、缴纳的费用以及居住证签注四个部分。
办理居住证
1、申领条件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申领居住证。
2、提交材料需提交材料有: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居住证相片回执及相片或工作人员通过身份证读取相片信息;居住登记回执;提交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
3、缴纳费用对首次办证的公民免收取证件工本费,对公民因遗失、损坏而补领、换领居住证的,按规定收取证件工本费20元。
4、证件签注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和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到居住地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居住证介绍
1、实施背景在全中国各地的相关改革中,非户籍人口的权益正在日益受到重视,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也在日渐扩大。
2、发展趋势全中国范围内的大趋势是,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作为落户的基本条件,逐步放宽城市户口的迁移限制。
3、主要意义从暂住证到居住证,一字之差体现出城市管理的重大进步。由简单的准入登记,到主动的服务流动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