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安置房过户手续的材料:(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根蹯厝求销证明;(2)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拆迁安置协议;(3)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4)测量分户平面图;还有如国被拆迁人死亡情况?应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办理的流程内勤收件即收取买卖双方应提交的相关资料,初审合格后,打印收件单;外勤复审、实地勘测调查后,签署调查意见;内勤收费;科长审批,主任审批;外勤打印意见、登记表、转件单;内勤移交产权产籍管理。
3、买房人应缴纳税费契税:房款的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交易费:3元/平方米。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4、卖房人应缴纳安置房过户税费交易费:3元/平方米,营业税:差价5.5%(房产证未满5年的);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如果还没有办理土地证的,到时候还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大概是房款的3%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