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两个连续的自然数只有公因数1,它们的最大公因数是1,最小公倍数是这两个数的积。如:3和4是两个连续的自然数,它们的最大公因数是1,最小公倍数是3×4=12。
⑵两个不同的质数只有公因数1,它们的最大公因数是1,最小公倍数是这两个质数的积。如:5和7是两个不同的质数,它们的最大公因数是1,最小公倍数是35。
⑶一个数是另一个数的倍数,它们的最大公因数是较小数,最小公倍数是较大数。如:32是8的倍数,它们的最大公因数是8,最小公倍数是32。
一个最简分数,如果分母中除了2和5以外,不含其他的质因数,就能够化成有限小数。反之则不可以。同分母分数加、减法法则:分母不变,分子相加、减。结果要是最简分数。
异分母分数要先通分才能够相加、减。分数加减混合运算的顺序和整数的相同。整数加法的交换律、结合律对于分数加法同样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