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纠纷属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蒌舟镗账国房屋租赁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
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包括以下方面的主要条款:
1、出租房屋的范围、面积;
2、房屋租赁的期限、用途;
3、租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房屋修缮的责任、转租以及违约责任等等。
4、在此基础上,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租赁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扩展资料
房地产主管部门的其他职能:
1、负责全市单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审批。
2、对全市单位自管房进行政策指导、监督、管理、协调和服务职能。
3、负责全市城镇建设安置动迁管理。
4、负责全市城镇公有住房确权发证,办理产权产籍变更手续。
5、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