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存单(国债)质押贷款是借款人以未到期的定期储蓄存款或国债作质押,从银行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
贷款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贷款额度
质物为人民币定期存款和国债:贷款额度最高为质物本金的90%;
质物为外币存款:贷款额度最高为质物本金折算为人民币金额的80%。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不超过质押存款或国债的到期日。
交行个人存单质押贷款申请材料
(1)个人存单(国债)质押贷款申请表;
(2)借款人有效身份证明;
(3)交行未到期的有效个人定期储蓄存单或凭证式国债原件;
(4)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或资料。
交行个人存单质押贷款办理指南
提出申请:借款人持上述申请材料到贷款经办网点填写申请表。
贷款签约:以有单折定期储蓄存款和国债质押的,银行与借款人签订个人存单(国债)借款合同;以卡下无单折定期储蓄存款和国债质押的,银行与借款人签订自助式存款质押贷款合同,且以后贷款无需再签约。
贷款发放:以有单折定期储蓄存款和国债质押的,银行在借款人办妥相关手续后,经审核确认后发放贷款;以卡下无单折定期储蓄存款和国债质押的,借款人可随时通过网银、电话、多媒体等多种渠道办理质押和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