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劳动者辞职的问题,如果是辞职“申请书”,那就视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的请求,既然是协商,另一方当然有不同意的权利。
2、但如果是辞职的“通知书”,此系劳动者的基本权利,无任何法律规定劳动者辞职必须用人单位同意。
3、无任何法律规定劳动者辞职必须用人单位同意,虽然《劳动合同法》规定了辞职要有提前量,但是劳动者的辞职权是一种形成权,只要劳动者做出意思表示,即已发生法律效力。因此,用人单位是否批准,都不影响劳动合同已解除的事实。
4、用人单位为了留住劳动者,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应提前多少天提出申请才可离职或要服务多久才可离职,否则需承担违约金。
5、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