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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登记的机动车能否上路行驶

时间:2024-10-13 10:58:12

目前我国对机动车辆实行登记制度,只有在公安机关对该机动车辆实行登记后,才能上路行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条规定,机动车的登记,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此暄跬烷记和注销登记。其中,注册登记是指机动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初次向公安机关申请领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等,是机动车合法上路的前提条件,若不做相关登记,则不享有法律规定的相应权利,更不受法律承认与保护,还需承担相应的不利法律后果。

尚未登记的机动车辆,需临时上路行驶,怎么办?

“尚未登记的机动车辆,需临时上路行驶”是指:销售商、购买人将机动车从厂家或者汽车销售点上路行驶到目的地的中间阶段,也就是在申请登记之前确需上路行驶的某种情况。我国法律对于此种情况有明确规定,尚未登记的机动车辆,确需临时上路的,必须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由公安机关发放,是对尚未取得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又确需上路行驶的机动车辆实行的特殊管理,也是整个车牌证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此临时通行牌证仅用于机动车运输、移动等目的,且具有临时性,不能代替机动车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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