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拿大的产假制度是这样的:符合标准(申请产假前52周内工作超过600小时)的加拿大新生儿父母,可以选择申请“标准父母福利”和“延长父母福利”两种福利。 其中“标准父母福利”提供12个月内共计35周的失业保险福利,相当于每周工资的55%,最高不超过543加元(2017年标准)。而“延长父母福利”则是在18个月内有61周的享受失业保险福利,平均每周福利是每周工资的33%,最高不超过326加元(2017年标准)。 这两种福利可以任由父母们选择,不过这些福利的发放周数是子女出生日开始计算,最多不超过78周(18个月)。
2、而新调整后的产假福利则是,让加拿大新父母在35周的标准假期基础上再享受5周休假时间,不过使用该福利的前提是,新父母双方都要在家陪伴孩子。 通过父母福利,符合标准的父母总共可以享受福利的期限从35周延长到了40周,但任何一方不得超过35周,这意味着父母双方必须共享产假福利。在已有的福利政策外,如果父母双方共同分享产假,新福利将提供额外五周的就业保险(Employment Insurance)父母福利!
3、如果,父母想要选择延长产假福利同样可以享受长达69周的产假福利,但其中任何一方不能超过61周。 加拿大国际发展部部长兼妇女和性别平等部长玛丽亚姆·蒙塞夫在发表的一份声明中表示,共同利益将“鼓励所有父母为其婴儿提供全职照顾,帮助为妇女创造更大的经济保障,以及父亲或第二父母与其婴儿之间更强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