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查法调查法是借助各种问卷、调查表和晤谈等方式,向了解被评估者的人了解情况,据此评被评估者的心理特征。
2、观察法观察法是指评估者通过对被评估者的可观察的行为进行有目的、有计划的砰攒硎冖观察和记录进行的评估。观察可以是直接观察或间接观察(如通过摄录像设备等)。
3、会谈法会谈法的基本形式是评估者与被评估者面对面谈话进行评估。根据会谈的组织结构,分为自由式会谈和结构式会谈两种形式。
4、作品分析法所谓“作品”是指蹲赓忧甘被评估者在日常生活中写下的日记、书信,创作的图画、手工艺品等,也括生活和劳动中所做的事情和生产的其他物品。被评估者的作品反映了他(她)的心理发展水平、心理特征、行为模式以及当时的心理状态等方面的内容。
5、心理测验法心理测验可以对心理现象的某些特定方面进行系统的评估,如个体的能力、态度性格、绪状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