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滥用职权罪 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2、徇私枉法罪 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3、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
4、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该罪。形法 规定,放该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5、公民可以向同级公安机关及上级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投诉,投诉一定要针对具体的警察,不要模糊,针对具体的人,才能得到明确的查处和答复。
6、知法犯法的情况,需要明确相关的主体,对于公民来说,知法犯法需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如果是公职人员知法犯法的行为,那么当事人可以向其上级进行举壁架特鸵报,被举报人也需要承担更为严苛的法律责任,举报人在进行举报时,也需要准备充分的 证据 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