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了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取得、持有及出售,企业需要设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等科目,其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应设置“成本”、“公允价值变动”等明细科目。
2、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应当按照该金融资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相关科目)”科目。【例1(1)】2015年3月15日,甲公司从证券交易所购入某上市公司股票50000股,每股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为6元,甲公司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编制会计分录如图。
3、根据以上会计分录,编制如图记账凭证。
4、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所发生的交易费用,按发生额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相关科目)”科目。这里不同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交易费用直接记入成本。【例1(2)】甲公司购入股票时,支付了相关交易费用5000元。编制会计分录如图。
5、根据以上会计分录,编制如图记账凭证。
6、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支付的价款中如果包含了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的,不能记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入账金额,应当单独确定为应收项目。即借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相关科目)”科目。【例2】2015年1月1日,乙企业从二级市场支付价款315000元购入某公司发行的债券,其中包含15000元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另支付7500元交易费用。编制会计分录如图。
7、根据以上会计分录,编制如图记账凭证。
8、综上可将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操作流程归纳如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