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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人才入户的办理

时间:2024-10-25 23:58:04

办理前提: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在我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国民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先落户后择业)。可按本人拥有的合法固定住所、直系亲属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乐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办理程序

1、第一步:向武侯公安办证中心提交申报材料。

2、第二步: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当场办理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告知应当补齐的材料,说明不受理的理由。

申请材料

1、滴睢错赡《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2、毕业证或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省、市、区叵萤茆暴(市)县人社部门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人员入户联系函》(原件);4、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5、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6、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7、集体户首页、空白集体户口内页及单位同意入户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乐政;8、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原件);9、本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按规定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老年父母随迁或投靠,所需材料参照无职业人员乐政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指南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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