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验批施工完毕,承包单位自检合格,填写《检验批工程报审/验表》,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和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验。
2、承包单位应在检验批验收前48h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验收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
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时组织承包单位项目专业晨月鲈蜉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现场实物检查、检测,审核其有关资料,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查合格;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完整、符合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予以签认。否则;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详细指出不符合之处,要求承包单位整改。
4、承包单位按《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整改完毕,自检合格后用《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报项目监理机构复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