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发生事故后,交通警察开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方有三个工作日的申请复核时间;
2、三个工作日之后,你没嘀芟苒疾有接到交警打给你的电话,说明对方没有复核,但是对方仍然不愿意赔偿,这时你可以拿着交通事故认定书,去当时帮你们处理事故的交警队,请求损害赔偿调解;
3、如果对方在交警调解后仍然赖着,找到自己的车辆保险单,如果购买了车损险和商业险,那么你就可以去和保险公司协商,采用“代位追偿”让保险公司垫付费用;
4、少部分保险公司不愿意垫付费用的可以投诉到银保监会;
5、但是你的车只有交强险的话,这时就只有到法院去起诉了;
6、先到一家有资质的修车场修车,注意一定要保存好修车期间产生的交通费用发票、修车发票、修车明细单以及更换下来的配件;
7、再到工商局企业信息科开具一张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信息;
8、拿着交通事故认定书,到交警队开具一张对方车主信息和驾驶员信息;
9、到地方的法庭,写一份民事起诉书,再翱务校肢复印几份交通事故认定书、修车发票、修车明细单、交通事故认定书、车主信息、驾驶员信息和对方车辆保险公司信息递交到法院;
10、交过诉讼费后,等着法院进行调解,开庭宣判,强制执行就可以了。